政策明确废旧汽车及其零部件进口限制条件
发布时间:23-11-01文章来源:随州富隆专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除允许进口车用发电机、起动机及微电机进行再制造用于汽车维修外,不得进口废旧汽车零部件直接或经过再制造用于汽车组装生产或维修。”
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环保总局14日对外发布的《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说,在不违反相关环保要求的条件下,材料生产企业可按规定进口报废汽车(已经成为切屑) 及其零部件作为生产原料,但禁止以此类进口件装车及进入流通环节。
《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禁止从进口废旧汽车上拆卸零部件直接或经过再制造用于汽车组装生产或维修;禁止进口加工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或成本高,以及有毒、损害环境的汽车材料。
“在严格汽车废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废物进口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发展资源再生产业的国际贸易。”《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指出。
扫一扫关注富隆专汽厂家公众号
版权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是富隆专汽厂家原创发布,杜绝抄袭!所有内容均是真实有效,请用户放心咨询购买车辆!所有车型均是厂家直销,没有中间商赚差价,让你买车放心,用车舒心,大品牌、值得信赖!